湘交建议复〔2019〕102号
刘辉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杭瑞高速洞庭湖大桥收费标准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国资委,现一并答复如下:
杭瑞高速公路洞庭湖大桥是国高网杭瑞高速公路临湘至岳阳段关键控制性工程。该大桥主桥采用双塔双跨钢桁架梁悬索桥,主跨1480米,全长2390米,是目前世界第二、国内第一大跨径的钢桁梁悬索桥,桥面宽度33.5米,双向六车道,总投资36.67亿元,平均每延米造价153万元。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总额、当地物价指数、偿还贷款或者有偿集资款的期限和收回投资的期限以及交通量等因素计算确定”的规定,省人民政府结合杭瑞高速公路洞庭湖大桥“投资大、贷款多”及当地经济社会实际,批准了对通行洞庭湖大桥的车辆实行叠加收费。
杭瑞高速公路洞庭湖大桥建成通车,进一步完善了国家及我省高速公路路网,改善了全国特别是岳阳地区的出行状况,降低了车辆行驶时间、距离和运行成本,为消费者和生产商节约了大量资源。然而,目前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和运营成本高,而车流量相对较低,收支缺口巨大,这部分缺口主要是通过举借新债的方式暂时维持,收费公路债务规模还在持续增大,政府防控债务风险形势严峻,不具备降低车辆通行费标准的客观条件。根据《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依法确定,也是省级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
为了拉动当地经济发展,减轻岳阳市车主和高速公路业主的经济压力,可以借鉴外省市的做法,采取差异化收费方式对杭瑞高速公路洞庭湖大桥收费方式进行调整,降低其车辆通行费标准所少收的通行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当地政府财政支付给其高速公路路段业主。此前,需按照收费公路收费政策调整必备资料和相关审批程序要求,由岳阳市人民政府商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就降低杭瑞高速公路洞庭湖大桥收费标准达成一致意见,并由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提出降低其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具体方案上报我厅,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依法依规按程序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则调整杭瑞高速公路洞庭湖大桥通行费收费方式。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 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