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建议复〔2018〕86号 C类
刘国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低厦蓉高速公路汝郴段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一、汝郴高速公路地处我省东南部,线路穿越南岭山脉和罗霄山脉,处于长江水系与珠江水系分流地带,存在大量滑坡、岩溶、塌陷、断层和采空区等不良地质地段,沿线河流、峡谷、断层频繁交错,地势起伏大,相对高差最高达410米。因该高速公路桥梁、隧道长度占总里程的48.5%,导致建设成本非常高,平均每公里造价达1.11亿元。其中文明特大桥为关键控制性工程,总造价达到4.89亿元;汝岭桥隧群位于汝城收费站与岭秀收费站之间,有盐石沙、五里墩、陈家岭、黄毛岭四个长隧道和山店江大桥,桥隧总长9.175公里,仅山店江特大桥(611米)建设造价就达到2.44亿元。桥梁隧道多不仅建设成本高,而且桥梁管理和维护成本高,隧道照明、通风的电费开支巨大,运营管理成本特别是后期维护成本非常高。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总额、当地物价指数、偿还贷款或者有偿集资款的期限和收回投资的期限以及交通量等因素计算确定”的规定,省人民政府结合汝郴高速公路“投资大、贷款多”及当地经济社会实际批准了该高速公路现行收费标准。
二、该收费标准体现了公平原则,即通行造价高的高速公路路段所付出的通行费相应也高。同时省人民政府还充分考虑了沿线实际情况,如果按照按时偿还建设贷款、建设造价和收费年限确定汝郴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汝郴高速公路可以执行比现行收费标准更高的收费标准。即使与邵怀、怀新、常吉等山区高速公路建设造价比较,上述高速公路远低于汝郴高速公路,但鉴于沿线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省人民政府还是批准汝郴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还是和上述高速公路保持一致,已经尽可能降低了收费标准。即使按该标准收费,按该高速公路81亿元的贷款、年息5%计算,一年的贷款利息就高达4.05亿元,而该高速公路2013年至2017年底累计收费仅2.95亿元,五年的收入在扣除运营成本后,偿还一年贷款利息的一半都不够,在批准的收费年限内根本无法还清贷款,剩余债务只能在纳入省统贷统还的其他经济效益较好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通行费中统一偿还,或届时由政府财政安排资金偿清贷款。
三、我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处于全国中等偏下水平,西、南部山区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相较外省市同等造价的高速公路项目而言属适中的标准。当前我省高速公路收支缺口巨大,这部分缺口主要是通过举借新债的方式暂时维持,收费公路债务规模还在持续增大,政府防范债务风险形势严峻,不具备降低车辆通行费标准和扩大减免范围的政策空间和客观条件。我省实行统一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如降低汝郴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全省其他高速公路势必也要降低收费标准,将导致收费收入进一步降低,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资金链会断裂,给我省高速公路建管养造成严重影响,后果不堪设想。
鉴于以上情况,目前不宜降低汝郴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请您理解并予以支持,同时帮助我们做好沿线群众的思想工作。如以后政府财力好转,提供专项资金用于汝郴高速公路偿还贷款,或通行费收入随着车流量的上升促使还贷形势好转,我厅将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根据高速公路贷款偿还情况提请省人民政府降低其收费标准。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