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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道路运输民生实事丨下周起,湖南全面启动普货车辆网上年审工作,这些内容你要了解!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0-24 【字体大小:

    据悉,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已经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接入交通运输部互联网便民政务服务平台并联网调试完毕。根据交通运输部平台启用的时间安排,湖南省定于2019年10月28日起,全面启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工作,为顺利推进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年审车辆范围。配发了《道路运输证》,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的货运车辆,包括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的挂车,适用于网上年审。

  二、网上年审审验机关。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审不改变其审验机关和责任主体,仍为车籍所在地核(配)发《道路运输证》的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机构。

  三、网上审验内容及操作规范

  (一)网上审验内容

  对于总质量4.5吨(不含)以上、12吨(不含)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审验内容为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车辆违章记录情况。

  对于总质量12吨及以上普通货运车辆、半挂牵引车,审验内容为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按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情况、车辆违章记录情况。

  对于挂车,审验内容为行驶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网上审验流程及操作规范

  1、道路运输经营者(企业和个体经营业户)进入交通运输部便民政务服务系统(http://ysfw.mot.gov.cn),完成注册、登陆等事宜后,进入“网上年审”模块对所属普货车辆提交网上年审资料;

  2、审验机关在系统中查阅车辆行驶证件,并同时核查通过全国或我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及平台推送的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卫星定位装置使用和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情况、车辆违章记录等情况,作为年审依据;

  3、对审验合格车辆生成《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审凭证》,由审验机构加盖电子印章,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可通过网上便民运政系统下载该凭证并留存备查。审验不符合要求的,点击“不通过”按钮,相关信息将回传至部便民政务服务系统,经营者可通过部便民政务服务系统查询具体原因。

  (三)网上审验期限

  审验机关(车籍所在地行业管理机构)自收到网上年审材料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推进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审,既是交通运输部门安排部署的重要民生实事之一,又是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一项重要管理制度的重大调整。直接影响到我省道路货运业的稳定、和谐、健康、有序发展,直接关系到我们交通运输系统的民生实事是否抓好、抓落实、抓到位。

  (二)广泛宣传。对于运输企业,要组织他们集中学习培训(或上门服务培训),发放简单明了易懂的宣传资料,告知经营者具体的程序、做法和要求。并要求企业再向所属相关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在各级运管机构的对外服务场所,如政务中心、各种面向经营者的办事窗口等,要提供查询、咨询渠道,张贴办事流程等宣传资料,进行宣传告知;在当地有关媒体或本单位官方网站刊登公告,进行宣传告知。

  (三)简化流程。各地应适应新的制度要求,调整、简化现有车辆年审工作流程。取消人工核查环节,依托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和计算机技术,进行数据提取,自动比对,最大程度对现有流程进行优化。要在政务服务场所设置自助办理网上年审业务电脑、高拍仪、打印机等设备,对经营者自助办理网上年审等事宜提供现场指导和支持。

  (四)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级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机构应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按照网上年审工作流程和要求,确定审验各环节责任人,明确岗位职责;根据电子印章管理使用有关要求,配置好电子印章,实行专人使用、专人管理,确保网上年审工作顺利进行。

  (五)指导、协助异地车辆办理网上年审。道路货运经营者(含外省货运经营者)在非车籍所在地的行业管理机构办理网上年审业务的,有关政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协助其通过网上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办理。普通货运车辆通过网上年审与通过车籍所在地行业管理机构窗口办理年审效力等同。各级行业管理机构应积极引导、指导、鼓励经营者通过互联网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办理年审业务,但不得拒绝普通货运经营者通过现场办理方式进行车辆年审。

  (六)加强沟通。要及时向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得到指导和支持。对因工作需要添置的高拍仪、计算机、打印机等硬件设备,应请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予以统筹安排解决;加强与省局和所属县(市、区)的协调,对这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与省局相关科室和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单位联系,妥善予以解决,确保这项工作顺利推进。



经营者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审操作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