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厅要求,深刻吸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化学品储罐“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交函〔2019〕200号)要求,省局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30日,在全省道路运输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特制定如下方:
一、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开展道路运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努力实现重大风险全面管控、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多发势头,坚决稳住安全生产稳定向好态势,努力实现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数全面下降,确保全省道路运输行业持续安全稳定。
二、重点内容
重点排查道路运输“两客一危”、农村客运、城市公交等车辆及所属企业的安全隐患、安全风险和安全管理问题,着重检查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定与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设施配备运行管理情况、安全经费投入情况、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应急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要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隐患“一单四制”管理措施,切实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做好重大隐患的整改销号工作;针对重大风险,要及时开展评估,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要结合强执法防事故专项行动,以严格执法督促运输企业遵章守纪、合法合规经营。
(一)突出加强对旅游客运、农村客运、危货运输、城市公交的安全检查
旅游客运方面:检查停车场地、车辆安检、教育培训情况,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管理、联网联控、依法依规运营等情况;
农村客运方面:检查农村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和推进情况;
危货运输方面:检查车辆标志灯牌、安全设施设备、动态监控装置,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的从业资格情况;
城市公交方面:检查公交车安全防护专项行动推进、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培训情况。
(二)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等情况;检查客运企业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客运企业日常安全管理情况。检查企业风险隐患排查、跟踪整改、台账建立等情况;检查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动态监控、建立动态监控台账等情况,发现、制止并记录超速、疲劳驾驶、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对驾驶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情况。
(四)站场安全管理情况。对客运站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情况进行检查。
三、阶段安排
本次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25日)。制定实施方案,结合辖区实际确定监督检查重点范围、对象和项目等;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重大意义和相关要求,营造浓厚氛围;对之前已发现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并分级挂牌督办。
第二阶段:集中排查整治阶段(4月25日至7月15日)。
一是全省各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管理问题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整改,边查边改。要做到“六查六看”: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进行了贯彻落实;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层层落实了责任;查具体隐患,看是否按照标准规范对本单位开展了全覆盖、全方位、全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治;查履职尽责,看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了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查隐患整改,看已发现的隐患是否进行了整改;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了重大安全隐患。
二是企业对政府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并针对问题隐患产生的原因,及时修订完善本企业各项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持续落实。
三是按照职责分工和管辖范围,对照检查内容开展专业检查,做到重点企业全覆盖。各市州要对县(市)区进行随机抽查和督查,县(市)区要依据工作职责组织全面排查,并对排查情况全部如实记录,建立台账。对重大风险隐患,要全部拉单挂账,明确整改或管控责任人,逐条交办,挂牌督办,严格实施闭环管理。
第三阶段:督导整改和总结提高阶段(7月16日至7月30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各单位要对此次“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回顾,总结动员部署、集中排查整治和督查整改的情况,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巩固专项行动成效,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提升行业安全发展水平。
四、工作措施
(一)实施风险隐患公示制度。各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风险隐患公示制度,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清单,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必须在企业和汽车客运站等经营场所的醒目区域公示。
(二)落实“三个一律”措施。各单位要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凡是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提请同级政府予以关闭,凡是在停业整改期间违法组织生产的企业负责人一律依法追究责任。百日行动期间,要依法依规查处一批违法行为、取缔一批非法单位、公布一批联合惩戒“黑名单”。
(三)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各单位要定期调度辖区内道路运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对跨地区或下级无法协调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挂牌后仍不能整治到位的,及时报同级安委办挂牌督办。百日行动集中排查整治期间,各单位必须在每月14日前对排查重大隐患情况进行梳理;如有重大隐患,必须落实挂牌督办。
(四)实施隐患举报奖励。各单位要建立相应机制,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道路运输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重大隐患,要通过电视、网络、公众号、广播、短信推送等方式公开举报电话。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在生产作业区域醒目位置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职工和人民群众监督。
五、有关要求
(一)突出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防范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突出在抓落实上下功夫。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坚持铁腕治安、铁面无私、铁石心肠,着力解决落实态度不坚决、落实作风不扎实、落实能力不适应、落实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二)突出企业主体。企业是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将隐患排查整治贯穿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依法依规依标准严格自查自改,做到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各单位要通过“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和“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突出监管执法。各单位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放管服”改革、督查检查的关系,要避免大呼隆、一阵风、简单化、“一刀切”,防止监管执法宽松软。要持续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对检查发现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等执法措施。要运用“专家指导服务团”和“安全执法服务团”等组织形式,指导和帮助基层弥补专业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百日行动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对隐患整改监督不到位致使逾期未完成整治、对重大隐患未实施挂牌督办、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和对非法违法活动应依法处置而未依法处置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该问责的坚决问责,决不姑息迁就;对应问责不问责的,追究有关问责部门的责任;百日行动期间,对工作不认真不落实致使发生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五)及时报送情况。各市州运管(执法)机构、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和永州、怀化市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4月25日前报省局安监中心;自行动开始起,每月17日前报送行动小结(4月25日报送动员部署情况),7月30日前报送整个行动总结。联系电话兼传真:0731-82582282;电子邮箱:hnsyg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