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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运管局副局长李志诚调研长沙市运管处:规定动作要到位 自选动作有亮点

来源: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9-05 【字体大小:

9月1日下午,省运管局副局长李志诚带领法规科、运政科相关同志调研长沙市运管处实施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情况。长沙市运管处副处长陶卫、谭威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一同参与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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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运管处陶卫就该处全面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谭威就处信息化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法规科负责人就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各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了补充。

李志诚副局长对长沙市运管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前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就下一步如何做好交通运输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工作提出了4点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试点工作。这次交通运输部在市级运管机构试点仅长沙一家,我们要借这次试点工作,把运管职责与其他部门职责边界弄清,把运管工作进一步规范,长沙运管要为全省运管做示范、做表率;

二是对照交通运输部试点要求,规定动作必须到位,自选动作要有特色和亮点。APP、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触摸屏等要用起来,办公室门牌标志要统一,文化走廊布置起来,从而做到氛围浓厚。工作流程、检查步骤规范起来,并与省交通运输厅开展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试点结合起来,做到试点前与试点后两个样,工作必须有极大的提高和改进,要出成果,而且在成果应用方面充分体现长沙特色和亮点;

三是加强队伍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水平。每名执法人员要对行政执法公示试点情况要清楚,要按照试点公示要求履职到位,应知应会内容人人都能对答如流,防止试点与工作出现“两张皮”现象;

四是加强总结和交流,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要走出去,向兄弟省份运管部门学习,吸取好的经验做法,推动长沙市运管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