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运管驾培发〔2015〕90号
关于2015年下半年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
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运管处(局)、长沙市驾培处:
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质条件》(GB/T30340-2013)、《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6年第9号)和省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运管驾培发〔2006〕66号)要求,为满足我省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需要,严把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准入关,保证教练员素质,方便服务对象,促进驾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将2015年下半年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材料
申请人须提交真实、有效、合法的材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报名材料装订顺序见附件5):
1.填妥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附件1),粘贴一张免冠1寸红底彩色近照,并附三张;
2.驾驶证原件及正、副本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一份,非我省籍申请人还需提交我省居住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4.驾驶操作教练员从业资格申请人提交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理论教练员从业资格申请人提交汽车、机械、运输管理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证明遗失的,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学历证明遗失问题咨询的复函》(附件2)规定补办学历证明;
5.大型客车、大型货车、牵引车教练员从业资格申请人提交5年以上驾驶相应车型机动车安全驾驶经历声明(附件3)和5年以上驾驶相应车型车辆经历声明(附件4),小型汽车教练员从业资格申请人提交5年以上机动车安全驾驶经历声明(附件3)和3年以上驾驶小型汽车经历声明(附件4);
6.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原件(要求打印);
7.申请增加准教类别或准教车型的申请人,需提交已取得教练员证正副本复印件一份。
请将驾驶证、身份证、学历证明按照原证尺寸,复印在一张A4纸上,附件三、附件四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二、报名受理单位
各市州报名受理单位为各市州运管机构。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以个人名义和以驾培机构名义报名两种方式。申请人应慎重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以驾培机构名义报名的,由驾培机构统一提交本机构申请人报名材料。
四、申请人报名资料受理
1.下半年申报资料受理时间:各市州受理下半年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人报名资料截止日期为
2.省局受理各市州上报资料地点:长沙景天大酒店(四楼499房)。
3.省局安排两名同志负责上报资料受理(谈娟,联系电话:15116416436。廖梦,联系电话18570396102),并要求做好资料受理时间、上报单位、数量等方面记录并由上报人签字。(注:在后期编排资格考试计划时原则上以各市州上报资料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先报资料的考试时间优先安排,上报资料时间在同一时间的以市州距长沙的远近程度为原则,远的地区优先)。
4.各市州在上报资料时,应将编辑代码的电子文档和按照顺序装订好的申请人报名资料一并提交。
五、报名资料审核
1.各地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严格审核,对不符合申请条件以及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严禁受理其申请;
2.各地对于报名资料填写不规范、内容不全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改正、补充,审核完成后,退还申请人驾驶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原件等;
3.省局在对报名资料审核后,应将审核结果、申请人报名资料不合格原因及时反馈各地,各地应将省局的审核结果及时反馈申请人;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于审核结果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各地报名受理单位申请复审,各地接到申请人复审申请后应及时集中统一上报省局,逾期不予受理。
六、考试计划
省局对报名材料审核合格的申请人统一下达考试计划,考试计划另行通知。
七、信息发布
省局将在湖南省运管局官网及时发布报名、审核、考试等有关信息。
八、联系方式
1.省局咨询电话:0731-82582710,传真:82582285。电子邮箱:2447385506@qq.com。
2.各市州联系电话
长沙市驾培处:0731-88151707
株洲市运管处:0731-28682893
湘潭市驾培处:0731-55558162
衡阳市运管处:0734-8191594
邵阳市运管处:0739-5483333
岳阳市驾培所:0730-8810701
常德市运管处:0736-7162620
益阳市运管处:0737-6101953
郴州市运管处:0735-2238198
永州市运管处:0746-6367935
娄底市运管处:0738-8819218
怀化市驾培处:0745-2721102
湘西州运管处:0743-8223306
张家界运管处:0744-8287698
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