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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绿色引领水运发展,他们这样宣贯《长江保护法》

来源:邵阳市水运事务中心、湘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益阳市水运事务中心 发布日期: 2021-03-22 【字体大小:

    自《长江保护法》31日实施以来,湖南各地水运部门接力开展宣贯活动,狠抓落实,为保护母亲河贡献力量。

邵阳水运

316日,邵阳市水运事务中心举办《长江保护法》集中宣贯会。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重要论述,对《长江保护法》的立法目的、重大意义、法律条文、退捕禁捕、水运污染防治、远景展望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学习。

该中心把宣贯《长江保护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渡口、码头、船舶、重点水域制作悬挂横幅集中开展宣传,并结合邵阳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出动车船对船主、船员、水运企业进行《长江保护法》宣讲。通过大力宣传,着力营造保护长江、保护资江的浓厚社会氛围,让“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成为保护资江的自觉行动,不断增强水运行业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近年来,邵阳市水运事务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开展水运污染防治工作,着力加强水运生态环境保护。一是建立健全水运污染防治的制度体系,提请市政府制定发布了《邵阳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邵阳市内河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等一套较为完善的港口船舶防污染相关制度、方案和预案。二是完成了市区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站建设并投入使用。三是对现有船舶按照规定要求加装了油水分离器,实现了绿色排放。四是对新增船舶,一律按照环保要求安装油水分离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配置垃圾收纳桶。五是加强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组建了由交通、水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城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市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船舶污染物监管联合执法,共同打造清洁秀美的资江河。

湘潭水上执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根据中共湘潭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和湘潭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部署,用法治力量推动实现长江母亲河湘江支流的一江清水绵延后世、惠泽人民,319日,湘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长江保护法》普法宣传行动。

这次行动共出动政策法规科、水运监督科、办公室、水上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超40人次,他们走上船头、走进企业,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口头讲解、答疑解惑等方式,向船员、航运企业人员重点宣讲了《长江保护法》中关于落实防污染措施、岸电使用等内容,以案释法,选取与船舶防污染等息息相关的典型案例开展针对性普法教育,进一步增强航运企业和船员主动学法、自觉守法的法律意识。

执法人员要求广大船主牢固树立“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发展理念,增强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学习《长江保护法》,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船舶污染物交付处置和岸电使用工作,守护好一江碧水;严禁超吃水航行,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此次普法宣传活动通过面对面交流,以案释法,强化了普法宣传的交流互动性和吸引力,同时在普法过程中对船舶防污也进行了执法检查。

湘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行动就是要让更多的人知法、学法、懂法、守法,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将法治意识、绿色发展理念根植于沿江港口企业日常生活,掀起学习宣传《长江保护法》和保护水域环境的热潮,推进长江流域湘江湘潭段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共同守卫碧水蓝天。

益阳桃江水运

316-18日,益阳市桃江县水运事务中心开展《长江保护法》专题学习和实地宣贯活动。

在专题学习中,益阳市桃江县水运事务中心工作人员深刻领会“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发展理念,准确把握《长江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随后,八名工作人员分成两个工作小组,深入辖区29处渡口码头,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工作,现场张贴宣传标语超300份,在重点渡口码头悬挂横幅三条,现场提供法律咨询超50次。

据了解,桃江县内有资江7条支流贯穿,拥有千吨级码头,是名副其实的水域大县。通过此次宣贯活动,不少群众表示将共同努力,让“长江大保护”成为全民伟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