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4-21 00:00 【字体:大 中 小】
历时近三年的编写、修改、讨论,由我局主持制订的湖南省地方标准《公路工程监理规范》(DB43/T 1206-2016,以下简称“《规范》”)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于2017年3月1日实施。
在《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写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前后召开了十余次针对编制大纲、正文、条文说明和附录的内部讨论会,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我省监理工作实际情况,全文逐字逐句进行了反复讨论和修改,充分吸纳总结了我省近二十年来公路工程监理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
《规范》于2015年12月形成征求意见稿,之后在各有关单位以及学者、专家、教授中广泛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评审,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完善。2016年11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组织专家审查会,一致通过了《规范》报审稿的审查。2017年1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2017年第3号文件,发布了《规范》正式实施的公告。
《规范》以“落实监理工作职责和提高监理工作有效性”为导向,以“质量监理和履行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为重点,突出主动监理、程序控制、工序验收和检验评定,适当精简旁站、抽检和内业工作量,创新监理工作方式、方法,落实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事项的“否决权”。
《规范》是我省第一部公路工程监理规范,已由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该地方标准是规范我省监理工作的工程管理标准,具有较强的管理性、技术性和操作性。其发布实施能够较好地规范我省公路工程监理管理和从业行为,进一步完善监理工作机制,提高我省公路建设管理水平。
为了准确理解、全面把握《规范》的内容,各有关单位应组织人员自学,开展培训、交流、座谈等多种形式,做好《规范》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特别是各监理机构要把《规范》当作监理从业人员应知应会的基本功,组织、指导全体监理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并应用到工作实际中。质安局将适时组织《规范》学习、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
(监理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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