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3-05-20 00:00 【字体:大 中 小】
湘质安培〔2013〕10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和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组织2013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的通知》(质监公字〔2013〕8号)安排,定于
一、报名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良好,热爱监理工作。
(二)年龄在65周岁以下(1949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监理工作。
(三)取得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报考专业监理工程师者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或相关专业中专(含)以上学历;报考监理工程师者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或相关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上述两类报考者须同时满足以下相关工程专业学历的年限要求:
1. 获博士学位当年。
2. 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 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4.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6. 工作后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第二学历),第二学历获得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7. 工作后取得大学专科学历(第二学历),第二学历获得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8. 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上述报名条件中公路、水运工程或相关专业学历指工程类、经济类;工作经历指从事公路工程、水运工程或相关专业的土木工程、机电设备的监理、设计、施工和建设管理工作经历。
二、免考规定
参加2011年、2012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者,其合格科目可免考。
三、考试范围
本次考试大纲使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大纲(2013年版)》,于2013年5月中旬委托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四、考试时间安排
本次考试安排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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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 |
(周六) |
(周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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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4:30-17:00 |
上午 9:00-11:30 |
下午 14:30-17:00 |
上午 9:00-11:30 |
下午 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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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 工程 |
监理理论 |
公路工程经济 |
合同管理 |
道路与桥梁 隧道工程 公路机电工程 |
综合考试 |
水运 工程 |
监理理论 |
水运工程经济 |
合同管理 |
港口工程 航道工程 水运机电工程 |
综合考试 |
五、科目报考
初次申报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监理理论、合同管理为必考科目。报考监理工程师资格需同时加考工程经济科目、工程系列的一个科目和综合考试科目;报考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需同时加考工程经济科目或工程系列的一个科目。
已取得交通部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拟申报监理专业增项或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升级为监理工程师,须符合报考条件,其已有监理专业所对应的科目免考,仅须报考拟增项或升级所对应的专业知识科目,资格升级须加考综合考试科目。
六、考试合格证
报考者相应科目全部达到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的,颁发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合格证与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等效。
报考者单科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尚未达到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的,其相应科目的成绩予以记录。
七、考试报名
(一)考点设置。考生可在本人所在单位、服务的监理项目或户籍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质安机构报考。
湖南考区考点设在长沙市。
(二)报名方式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
网上报名时间截至
考生应对个人报名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由于考生个人信息填写错误对其获得合格证书造成影响的,由考生个人负责。对经查实存在报名资料或相关证件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报名资格并予以通报,自通报之日起3年内不得报考;情节严重的,通报考生所在的单位,并将有关行为纳入监理信用评价。
2.现场报名
考生将报名表(网上打印)、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复印件装订成册并携带证件原件,于
省交通质安局资格审查受理时间安排见下表。
受理时间 |
受理市州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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