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就优化跨省大件运输许可工作下发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加强服务意识,统一政策执行,完善省际配合,进一步提升大件运输许可效率。
2017年9月30日,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全国联网运行,实现了“起运地省份统一受理,沿线省份限时并联审批,一地办证、全线通行”,有效促进了物流降本增效。但据国务院督查组通报,目前,部分地区还存在着政策执行不统一、材料要求不一致、省际协调配合差、许可效率低等问题。
通知要求,各地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服务工作强化“一扇门”办理,确保群众办事“只找一个人”。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明确一个专门机构统一负责本省(区、市)大件运输许可网上申请受理和协调审批工作。许可管理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客户服务和业务咨询工作。起运地省份受理大件运输申请后,即为该申请的总协调人,负责材料审查和转送、路线调整、督促反馈、现场核査、许可决定等协调工作,全程为大件运输申请人服务。
各地许可管理机构要与生产企业建立事先告知机制,及时获知生产企业大型货物订单信息。鼓励运输企业根据大件生产相关指标,提前申请网上许可,确保大件货物及时启运。
通知要求,对于影响大件运输的公路基础数据、技术状况等信息,应录入统一系统,2019年底前通过多种形式,向大件运输企业开放查询。
同时,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明确大件运输主要通道,结合公路改扩建等工程建设,实施针对性维修改造,并增设收费站超宽车道,增强大件运输车辆通过能力,满足大件运输需求。各地大件运输主通道完成后,最终形成全国大件运输主要通道网络。通知还鼓励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建立大件运输服务点,满足驾驶员与管理人员住宿、办公、就餐等基本需要。
针对大件运输企业反映强烈的办事系统繁杂、业务协同不足等问题,通知要求,尽快组织开展省级平台升级改造工作,做好与地方政府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对接,全面推行“一网通办”,最大限度提升用户体验。对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通知还规定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限,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落实工作情况于12月上报交通运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