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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慈利县岩波渡镇双合村光伏电站占地补偿相关问题咨询

发布日期:2017-03-03 10:26信息来源: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字号:【
 

  经拨打12345了解,慈利县岩波渡镇双合村为贵单位直接扶贫帮扶对象,并安排工作组在村里建设光伏电站,对电站工程占用我家土地2亩多补偿由贵单位直接与村民协商签订合同,仅与家中留守老人72岁签订了极为不合理的合同,25年补偿一万元!对此既没有文件告知,也未有政策公示,对此强烈不满,希望了解相关制度,按制度公平处理。

  回复:

  您的留言已收悉,经工作队核实:双合村光伏扶贫发电项目属于省发改委、省扶贫办联合下文的试点项目,该项目的受益群体为贫困户、弱势群体和村集体。经专业技术人员在全村选址,最终选在阳光充足、光照时间长的一片荒山上,该荒山位于双合村一组,面积约为1.95亩,荒山多以杂木为主,该荒山合法权属人为熊维伯,熊维伯是原中共党员、原双合村村支部书记,现年73岁,完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村干部就这块荒山与熊维伯多次沟通、协商,并拟定协议,经村党支部会议、村支两委会议、村党员大会会议、村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决议,一致同意该荒山租赁协议。经核实:协议中的荒山租赁单价为200//年,与当地租赁单价持平,荒山租赁合同已签,费用已付。现村支两委就当事人提出该荒山上的杂木补偿请求,正在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开展工作,程序到位后会给予一定合理补偿。(承办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扶贫工作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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