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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包车一次性上缴的经营权使用费何时能退还?地方要等什么具体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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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78号)中提到“已预收的有偿使用费,原则上于2016年12月31日前予以清退”。各地改革文件预计将在2017年3月左右陆续正式出台。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支持。(承办责任处室: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